語言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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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三立先生講過一段著名的相聲「逗你玩兒」。有一戶人家,只有媽媽和小孩在家。小孩年紀不大,也就是5歲的樣子。媽媽對小孩說:「我在屋子里幹活,如果外邊有人來,你就問他叫什麽名字,然後來告訴我。」小孩說:「誒,我知道了。」有一天家里來了一個小偷,到院子里偷晾著的衣服,被小孩兒看見了。小孩兒就問他:「你叫什麽名字?」賊回答說:「我叫「逗你玩兒'。」於是,孩子跑進屋子里告訴媽媽:「院子里有個人。」媽媽問是誰,小孩兒回答說:「逗你玩兒。」媽媽以為孩子真的在和她鬧著玩,就沒當回事兒。等過了一會兒,媽媽來院子里收衣服時,才發現賊已經跑了,衣服也已經被偷走了。
這段相聲的核心在於語言和理解。語言在我們的生活中無處不在,但是很少有人深入思考過語言的本質和功能。我們經常會說不清楚意思,也會容易掉入語言的陷阱。那麽,語言對我們意味著什麽?它僅僅是一種溝通的工具嗎?語言還有除了描述對象之外的其他功能嗎?語言又是否有邊界呢?在20世紀,奧地利哲學家維特根斯坦大概是對這個問題思考得最為深入的哲學家。作為哲學史上的傳奇、真正的天才哲學界,維特根斯坦在其著作《邏輯哲學論》中試圖穿越語言的迷宮,他意識到人是無法脫離語言來思考的,或者說,語言就是我們思維的邊界。
在這本書中,維特根斯坦概括為「語言圖像論」。整本書都在回答一個基本的問題:語言是什麽?在書中維特根斯坦解釋道,語言是對一件事情圖像式的描摹。為什麽會得出這樣一個答案呢?據說,有一天維特根斯坦在讀報紙。兼紙上說,法庭用模型汽車來重現交通事故發生的過程。例如,用一輛模型卡車和一輛模型自行車來表示兩者相撞。在這個模擬過程中有兩組對應關系。首先,模型卡車對應現實中的卡車,模型自行車對應現實中的自行車;其次,模型之間的關系對應現實事件中的關系,即模型卡車撞倒模型自行車對應卡車撞倒自行車。維特根斯坦由此想到,這里模型所呈現出來的圖像就等於是語言中的命題。命題中的各個部分和圖像中的每個部分一一對應。換句話說,維特根斯坦認識到,語言、思想和世界三者之間具有同構性。因為具有相同的結構,所以語言才能用來描繪世界和思想。
不過維特根斯坦的思考不僅僅局限於簡單的描繪,他還考慮到了邏輯 中的可能世界。維特根斯坦區分了「事態」(Sachverhalt)和「事實」(Tatsache)。在他看來,任何一個圖像僅僅是世界中的一種可能性。命題可能組合起來的方式(即事態)要遠遠多於現實發生的情況(即事實)。事態構成了一個邏輯空間,里面裝著所有可能發生的事件,那是一個思想的世界,而事實才構成了一個現實的世界。我們還是用法庭上模型的例子來加以說明。例如,卡車可能撞倒了自行車,也可能沒有撞倒自行車。但在現實中,兩者必居其一。假使卡車撞倒了自行車,我們依然可以設想一個與事實相反的情況。我們同樣也能想象其他可能的情況,例如,卡車上裝了一輛自行車,或者卡車拖著自行車。不過,我們無法想象「卡車欺騙了一輛自行車」這句話的圖像。由此,維特根斯坦給出了一種完全不同的本體論:世界的本質不是物,也不是精神,而是「事態」,也就是對象之同的關系連接。
維特根斯坦認為,語言是事態的圖像,而不是語詞所指的對象的圖像。因此,基本的意義存在於圖像之中,也就是在命題之中。我們之所以能與他人溝通,正是因為他人也能在腦海中「看到」我們用語言呈現的圖像。人與人之間之所以會產生誤會,或許就是因為他人沒有辦法理解我們語言所呈現的圖像,這也有可能是「過分解讀」所致。在「逗你玩兒」的相聲中,小孩傳達出了語詞,但是沒有傳達出那個圖像來,因此造成了媽媽的誤解。
正如人雖然無時無刻不在呼吸,卻常常無意識地忽略了空氣的存在,我們在日常交流的過程中也很少註意語言本身的邏輯結構。然而,語言本身是我們理解、描繪世界,並與他人相處的工具,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工具。在這一點上,維特根斯坦提出了一個基本問題:語言的邊界在哪里?作為回答,他在《邏輯哲學論》中區分了「可說的」和「不可說的」。他在全書的前言中寫道:「對於可以說的,要說清楚;對於不可說的,要保持沈默。」對於不可說的東西,我們必須保持沈默。這種情況維特根斯坦將其分為「說」(saying)和「顯示」(showing)兩個概念。他認為,「被顯示的」都是不可說的,也就是說,一切不能呈現圖像的只能被顯示。其中一類不可說的是命題本身的邏輯形式。我們可以使用邏輯詞聯結語詞,組成一句完整的句子,這句話可以呈現一個對應的圖像,但邏輯形式本身卻不能呈現任何圖像。由於邏輯是語言的基礎,人類語言和思維不可避免地受到邏輯的限製。邏輯邊界界定了人類的世界,成為了語言的邊界。另一類不可說的包括倫理,美學和宗教的觀念。因為在這些領域中,語言不是在描述事態,而是在進行評價、給出規範,以及為生活賦予意義和目標。維特根斯坦並不是認為這些領域不重要,只是在強調我們的語言不能對它們產生有效的圖像。
維特根斯坦曾寫道,「我的語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他甚至說過:「世界的意義是在世界之外的。」在《邏輯哲學論》結尾處,他也有類似的表述:「即使我們已經回答了所有可能的科學問題,我們的生命問題還沒有得到回答。」維特根斯坦認為,哲學不是一種學說,而是一種活動。在他看來,哲學的根本任務是使思想清晰,為思想本身劃定界限。然而,在他的後期作品《哲學研究》中,他徹底顛覆了自己的這種看法。就在《邏輯哲學論》出版後,震撼了當時的哲學界,此時的維特根斯坦早已隱居山野,然而維特根斯坦突然否定了自己前期的思想,他意識到他對語言的思考犯下了巨大的錯誤。這要回到維特根斯坦還在劍橋的日子。有一次,劍橋的一位意大利經濟學家在和維特根斯坦討論哲學的時候,突然向他豎起了中指,然後問道:「你說,這個手勢的邏輯結構是什麽?」維特根斯坦頓時無言以對。他後來回憶時說,那一刻他感覺自己像是一棵被砍光了枝條的樹。他突然意識到,他先前僅僅關註到了語言的一個功能,那就是用來描述世界,但是忽略了並不是所有的語言都有明確的邏輯結構。語言其實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功能,那就是「做事情」。就像在「逗你玩兒」的例子中,小偷恰恰利用語言「做事情」的功能,故意用「逗你玩兒」作為名字來誤導小孩和他的媽媽。
在《哲學研究》中,維特根斯坦提出了著名的「語言遊戲」(language game)概念。要理解一場遊戲,就必須要理解它的規則。例如,我們了解象棋中的馬是什麽,就是要明白它的規則和用法。語言也是如此。語言和語詞的意義取決於在一定語境中的用法和規則。西方語言中的「遊戲」意義比較寬泛,像打牌、下象棋、跳格子、躲貓貓等都是遊戲。語言不是一個統一的意義系統,正如遊戲一樣,它的形式也是極為多樣的。「語言的用法包括,演戲、唱歌、打招呼等一並不都是命題,也沒有一致的本質。」維特根斯坦已經看到了先前設想的「理想語言」的局限,並在《哲學研究》中向對日常語言的研究過渡。因為他明白,語言的言說乃是某種行動的一部分,或者某種生活形式的一部分,「言語即行為」。
維特根斯坦還提出,語言的用法「沒有一致的本質」。這又要怎麽理解呢?對此,維特根斯坦提出了「家族相似」概念。如果我們仔細觀察一大家子,就會發現他們一定有一些相似的特征,例如他們都有鷹鉤鼻,或者有線條輪廓相似的下巴,但是我們很難說,這一大家子的人共有某種特征。維特根斯坦試圖用這個比喻表明,在語言極為廣泛的用途中會有許多的相似之處,否則我們不能將它們都歸結為「語言」。但是我們不能認為所有語言本質上都擁有同樣的規則、功能和意義。由此,維特根斯坦才提出了這樣一種反對本質主義的看法。
在《哲學研究》這本書的序言里,維特根斯坦寫道,他寫作的目的是希望通過自己的書,引發更多的人進行思考,從而產生自己的想法,思考能給人帶來巨大的精神回報,我相信這句話也是每位堅持寫博客、堅持寫作的人的終極目標。維特根斯坦曾說,世界上沒有任何事情能比思考哲學問題更美妙。在維特根斯坦的文字中,你感覺到他在帶領你去觸摸語言和邏輯,也會感受到他的文字給你帶來的啟發-讓哲學回歸經驗,讓思辨走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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